哈哈,这可真是一个典型的“一传十,十传百,最后传成了‘上级铁律’”的乌龙事件!河南兰考县的这个“禁燃油车接送学生”的闹剧,活生生地演示了信息在基层是如何“魔变”的。
事情的起因听起来还挺美好:兰考县教体局可能是为了冬天空气质量不好,想倡导一下“绿色出行”,所以发了个“倡议”——鼓励大家多骑电瓶车、自行车,或者步行接送孩子,一公里以内鼓励走路锻炼身体。这出发点可以说是很环保、很健康。
展开剩余78%但是,这个“倡议”到了幼儿园老师那里,可能因为想体现“执行力”或者理解错了意思,一传达就“变味儿”了!
家长群里流传的通知变成:“不允许用燃油车接送!发现要记录车牌、批评教育!”
你看,从“尽量/鼓励”,瞬间升级成了“禁止/惩罚”。这中间差的可不是一个字,是“权力边界”啊!家长们立刻炸锅了,谁家孩子放学接得过来?冬天多冷?这简直是强人所难,管得太宽了!
当地教体局赶紧出来“灭火”。16号还说:“我们只是倡议,没禁止。” 到了17号,官方态度更明确了:“是学校转达错误!”
网友的反应也很有代表性。大家对环保和健康的支持是肯定的,但教育部门对家长私人交通工具的干涉,尤其是用“禁止”和“批评教育”的语气,开封教师交流群触动了民众的神经。 家长们认为,接送孩子是私人事务,只要不造成交通堵塞,限制使用燃油车,就有点“越界”了。
所以说,这个事件告诉我们一个道理:在信息传达中,“动词”的微妙变化,能引发一场舆论风波! 下次基层在传达任何政策时,一定要注意,“倡议”和“禁止”之间,隔着一个法律和民意的防火墙! 兰考县这场乌龙,最后有惊无险地以“学校转达错误”收场了。
看看网友怎么说!搞笑,写的清清楚楚接上级通知。
人家说的骑电车是电驴,禁燃油车的意思应该是禁四轮
确实燃油车气味比较严重,但是也不能因为这个而禁止开燃油车
一个学校不说怎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,反倒是干起了交警该干的事了,多么奇葩的社会啊
现在的学校老师越来越无法无天了,已经开始凌驾于法律之上了!!!再不管就要反天了!!!
小编有话说!对此,大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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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广东省